| 领导致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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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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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就位于吉林市区西北部,1998年12月经吉林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开发区,总规划面积9.68平方公里,享有省级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和经济管理权限。开发区分为南区和北区,南区东起湘潭街,北至遵义路,西南临松花江,面积2.44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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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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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政策:招聘下岗工人占总职工人数的30%,免交企业所得税3年,期满后,在按区留成部分的50%奖励企业两年。 二、增值税政策:在开发区内新注册的企业,年实缴增值税超过50万元的企业,连续三年按照区级留成部分的20%奖励给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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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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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位于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市是吉林省第二大城市,是我国32个特大中心城市之一、甲级开放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也是我国唯一一个市名与省名相重合的城市。吉林市气候四季分明,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4.2摄氏度。全市总面积2.71万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435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70万人。吉林市地处东北平原的中心地带,西依吉林省省会城市长春,南与辽宁省相邻, 北接黑龙江省,东临延边自治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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