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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08年国庆节放假通知

http://www.jlsina.com 2008-09-24 08:00:18 长春日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08年国庆节从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6日(星期一)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从10月6日(星期一)起,各机关单位执行如下作息时间:

  上午8:30至12:00

  午休12:00至13:00

  下午13:00至17:00

  各企事业单位可自行安排作息时间。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