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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法院以调解促和谐

http://www.jlsina.com 2008-10-07 06:58:53 吉林日报
 

  本报讯(王波满春璟记者王连生)梅河口市法院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充分发挥调解工作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的作用,每年调解结案案件数量达到2000件左右,调解结案率超过70%,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调解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首选程序。他们规定基层法庭法官年度裁判调撤率不得低于75%,并把这一指标作为考核评优条件。今年3月,山城法庭共受理11件海龙灌区管理局与部分乡镇农民供水合同纠纷案,法庭确定了“快立、快审、快结,力争调解结案”的审判思路,法官利用双休日到当事人家送达,利用送达机会,向农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从送达开始就进行调解,仅用一周时间就结案10件,都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为灌区清回欠款1万多元。

  提高办案效率,做到便民利民。他们创新巡回法庭服务方式,不断延伸服务半径,实现由“以法庭为中心”向“以当事人为中心”转变,改变过去巡回法庭办案时间固定的模式,在人口众多的乡镇办公楼和街道社区活动中心设立巡回法庭办公室,实现挂牌服务,电话预约立案,当事人只要拨打热线电话,巡回法庭办公室在2日内赶到矛盾纠纷现场,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即立案调查。近日,曙光人民法庭接到红梅镇富强村村民刘某预约立案电话,隔一天法官赶到了设在红梅镇镇政府办公楼的巡回法庭办公室,听取了刘某要求法庭审理他与村民李某间的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的诉求后,又找来被告李某,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争议的土地现场进行了查看,现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

  认真搞好调解,做到案结事了。法官善于分析当事人的个性特点,全力做好法律解读工作,真正让有理的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无理的当事人输得心服口服,旁听的当事人听得明明白白。今年3月,曙光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主审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认为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不合理,偏袒原告,扬言要到上级上访告状。主审法官耐心地向被告讲述了自己对案件的评断,提出调解方案的依据,并找来专业书籍上刊登的相似案例让被告阅读,使被告感到调解方案合情合理,终于在调解方案上签字。一起可能引发上访的事件,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以案释法,使矛盾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