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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参合农民到省医院看病出院当天报销

http://www.jlsina.com 2007-07-11 14:10:33 长春晚报

  自我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来,为农民患者减轻了医药负担,几百万参合患病农民因此受益。10日,记者从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推行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患者住院超支的费用将一律由医院承担。参合农民住院期间使用新农合药品、诊疗项目目录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由医患双方共同分担。定点生产的农村基本用药统一价格,零售价将被印在药品最小零售包装上。同时,我省将开展省级定点医院“哪住院哪报销”、“出院当日就报销”的即时结算方式,8月1日起在省医院试点,并于2009年全面推行。

  ◆自付药费超3000元新农合患者可得再次补偿

  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省已实现全覆盖,64个县(市、区)及国家级开发区已相继开展工作。目前,共有1162.46万农民参合,占农业人口总数的82.04%。参合农民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0元,其中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各补助20元,农民个人缴费10元。

  今年,我省规范了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的补偿比例和封顶线,每人每年为3万元。对于获得住院统筹补偿后,自付医药费超过3000元以上的参合农民患者,根据基金结余情况,按比例给予再次补偿。

  ◆目录外用药和诊疗费用医患双方共同担负

  参合农民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如使用新农合药品、诊疗项目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其费用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患者共同分担,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减免20%和50%的费用。

  同时,我省各级定点医院建立执行审批制。给患者使用高档药品、进行特殊检查和治疗的要事前审批,凡未通过审批的三线高档药品、特殊检查和治疗一律不予报销,由定点医院按目录外药品和项目给予减免。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月报表制度,对参合农民患者的医药费用信息等进行跟踪监测,向社会公布单病种费用、次均住院费用等信息。

  ◆单病种最高限价超支将由医院负担

  为减轻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8月1日起,我省开始推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即限定一种疾病从诊断、治疗至治愈出院全过程的医药费用的最高限额。根据要求,各试点县(市、区)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对本地发病率较高、治疗较规范的多发病和常见病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如单纯性阑尾炎、正常产、剖宫产、子宫肌瘤、疝气修补术等。

  据悉,综合定点医院实行单病种限价的病种数量不得少于20种,专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不得少于10种。单病种必须明码标价,凡因医疗质量造成实际费用超过收费标准和限额的,所超费用一律由医院承担。患者治愈出院时,医疗费用未超过限价标准的,按费用结算。

  ◆农村基本用药药价统一小包装上体现零售价格

  在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的同时,我省将实行农村新农合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和配送制度。按照农村用药的需求,由定点生产农村基本用药企业,在保证质量、简化包装、方便使用和降低成本的前提下生产用药,通过统一配送等方式不断降低成本。

  据悉,定点生产的农村基本用药要实行统一价格,药品的零售价格将被直接印在药品最小零售包装上。

  ◆参合患者住院报销两年内实现即时结算

  “哪住院哪报销”、“出院当日就报销”的即时报销结算方式,使参合农民出院后马上可以得到相应补偿,极大地方便了参合农民。自8月1日起,省人民医院将作为试点开展即时报销结算。即转诊到该院住院的参合患者出院后,由该院为患者先行垫付报销,再与参合患者所在县(市、区)新农合管理机构定期结算。明年,我省将在省、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中扩大试点,到2009年,所有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面推行新农合即时报销结算方式。

  年内,我省50%的县(市、区)将实现新农合网上报销审核和监管。监管中发现挪用新农合资金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责任。目前,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平台正在筹建中,年底前完成信息平台的搭建,力争到明年全省实现新农合信息化管理。(记者陈琼实习记者魏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