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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 最好进行公证http://www.jlsina.com 2007-09-10 17:20:44 都市新报
日常生活中,人们都很忌讳谈论有关遗嘱的问题,因为在大多数人看来,只有生命即将走向终点的人才会想到立a份遗嘱来安排自己的身后事,而即便有些人立了遗嘱,也只是偷偷地藏于自己认为隐蔽的地方,并不愿意把这样的事拿到公证处去公证。近日记者在吉林市公证处了解到,虽然我市部分市民自己已经有了立遗嘱的概念和行动,但是能拿到公证处公证的并不多,而有些人因为没有立遗嘱,或立了遗嘱没有公证,使很多简单的事情变得异常复杂。 举案例说遗嘱 案例一: 孙先生生前有5个子女,老伴去世后不久,孙先生突发脑出血,抢救后留下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5个子女和老人商定后决定由小女儿照顾老人的生活,老人去世后,老人名下的房产归小女儿所有。 两年后,孙先生寿终正寝。但是老人的房产并没有过户到小女儿名下。小女儿在办理房屋更名手续时被告知,需要兄妹五人同时到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手续才可将房产更名。而此时老人有两个子女不在本地,为了这件事,两个子女都放下了手中的工作,千里迢迢赶回吉林市。 案例二 王女士生前是经商多年的个体业主,名下有三处房产和数万存款,因为一次意外事故突然去世。丈夫和女儿悲痛之余开始为其处理后世,但是因为不知道银行存款的密码,不知道怎样能取出存款,而王女士的弟弟听说自己姐姐去世的消息后也以父母的名义来分割姐姐的财产。尽管王女士的女儿还在上大学,而王女士的父母、弟弟生活相当优越,弟弟还是从她的财产里分走了其父母可以继承的那一部分。 吉林市公证处国内科的车东升科长点评这两个案例时称:“只要这两个案例中的孙先生和王女士在生前及时地立了遗嘱并及时公证,就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事。孙先生既然已经和儿女商量了房产的归属,子女也都同意,他可以立一份遗嘱,如果再到公证处公证,小女儿就可以直接按遗嘱继承老人的房产了。因为老人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这个房产就归五个子女共同继承,即便哥哥和姐姐同意房产由小妹继承,也需要一同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手续,小妹才有全部继承权。王女士经过多年在商场的拼搏才有了自己的资产,而且数目可观更应该想到及时立一份遗嘱。如果她在遗嘱里直接写明自己的遗产全部归属女儿的话,那么没有任何人能分走她的财产。由于她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她的财产就由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王女士的弟弟以父母的名义分走三分之一的财产也是正常的。” 遗嘱公证受法律保护 遗嘱关系到财产继承,那么遗嘱里多是立遗嘱人有关财产分割、分配的内容。财产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如果第一顺序里的对象全部缺失,方可进入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此外,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由此可见,遗嘱公证属于法律范畴,受到法律保护,也是遗嘱生效的可靠保证。经过公证的遗嘱法院可以直接采用。 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说,遗嘱公证“门槛低,要求高”。所谓“门槛低”,指的是凡符合法律手续,人人都可以做遗嘱公证。至于“要求高”,便是程序严格、规范,既要审查所有证件、证据,又要辨别遗嘱真伪,是否有违反个人意志的胁迫、受骗成分。因为,遗嘱公证关系到个人乃至家庭大事,根据不同情况工作人员还要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工作,生怕遗嘱生效后,受赠人遭遇“节外生枝”的麻烦。财产继承是家庭成员最敏感的问题,也是立遗嘱人处分财产的绝对私密;遗产必定有人有,有人没有,可想而知,有无之间潜伏着矛盾冲突。所以,为保证遗嘱顺利生效,遗嘱公证是最硬档的证据。 遗嘱公证均为单个办理,纵然夫妻两人也得各办各的。每位立遗嘱人的证据材料全部归入卷宗,随后封存归档,公证员不得泄密,直至立遗嘱人去世后,方可解密。 遗嘱可更改 把房产、股权或存款等写入遗嘱之后,如果想更改继承人或者自己身体还很好,需要变更房屋产权、交易股票怎么办呢?车科长介绍遗嘱是可以更改的,车科长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有一对70多岁的老夫妇,体弱多病,自知来日不长。他们在市区繁华地段有一套百余平的门市房,令子女们“虎视眈眈”。可两位老人根据子女的孝顺表现,心有所属。三四年前,他们立过一次遗嘱,将房子的继承权给了大儿子。去年,两位老人更改遗嘱,将房子给了小儿子。最近,老太在女儿陪同下来到公证处。两位公证员将她女儿拦在休息厅,把老太单个请到遗嘱公证室。老太要二改遗嘱,将房子给女儿。根据《遗嘱公证细则》,遗嘱人可以撤销、更改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员尊重老太的意愿,替她更改了遗嘱。 申办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记者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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