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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防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http://www.jlsina.com 2007-09-21 09:45:32 江城日报
近年来,吉林市人防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9月18日、19日,由省人防办、省军区、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检查组在吉林市检查工作后,就此给予充分肯定。 《人民防空法》实施以来,特别是在第五次全国人防会议之后,吉林市把《人民防空法》贯穿到人防建设的全过程。吉林市建立了严格的人防行政执法体制。市人防办增设了法规处,配备了专职行政执法人员。吉林市完善了人防建设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吉林市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吉林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吉林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关于新建民用建筑按规定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规定》等。人防工作实现了人防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在市政务中心审批大厅设立了“人防窗口”。 吉林市将人防建设纳入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设立人防建设资金并列入市财政预算。目前,吉林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易地建设费收取的数量逐年增加,同时为加强对已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明确了防空地下室的权属关系。今年,吉林市依据《人民防空法》和国家、沈阳军区人防办相关文件的规定,起草了《吉林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用于战时防空的地下室的产权、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正在组织论证。 据悉,吉林市已切实建立起一支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的人防专业队伍,结合吉林市实际,组建了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消防队、治安队、防化队、通信队、运输队等7支人防专业队伍。吉林市城市防空作战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市、区和重点县(市)建立了军地一体化的指挥体系。2005年,吉林市被授予人民防空建设先进城市称号。 市委常委、吉林军分区政委王延伸,副市长朱天舒等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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