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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介绍http://www.jlsina.com 2008-11-13 11:28:39 新浪吉林网
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于1998年4月经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1年9月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 长春路经济开发区位于长春市区北部,区域面积45.2平方公里,辖有商贸服务、工业物流两个功能分区。其中,商贸服务分区面积9.2平方公里,环长春火车站、长春客运中心站,地理位置优越,区分优势明显,是长春市重要的商品集散中心。区内城市基础设施完备,市场要素高度集中,交通四通八达,具有极大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空间和投资潜力。工业物流分区面积36平方公里,距长春市区15公里,是长春市规划的现代工业重点承载区域。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横穿东西,长农公路(302国道)、长白铁路纵贯南北,是东北亚中心区域的交通枢纽,具有优越的生态环境。工业物流分区是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开发的重点区域,土地资源丰富劳动力充足,具有广阔的投资前景。 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的总体产业发展规划是,大力发展新型商贸、加工制造和现代物流三大主导产业;积极培育科技研发和房地产开发两大优势产业,重点扶持都市型工业、总部经济和展会业发展。 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对区域经济发展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和领导。开发区内设有工商、国税、地税、财政、土地、公安等职能部门,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方便快捷,工作高效。开发区具有省级开发区及吉林省“十强镇”综合改革试点政策,政策优势十分明显。 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热忱欢迎各界有识人士到开发区实地考察,开发区管委会将以热情、周到、全方位的服务为各方投资者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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