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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和支持大项目的开发建设并给予优惠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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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jlsina.com 2004-12-08 磐石市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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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政策 对新设立的生产型企业、投资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事种植、养殖业企业,根据投资规模在企业所得税和其它地方各税方面给予2-10年的减免优惠。 (2)土地政策 ①投资经营成片土地,根据土地开发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期限为30-70年。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它经营活动。 ②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出租,土地出让金按地价标准的40%收取。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 (3)收费政策 域外投资者新建的生产型企业,建设期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本市所提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优惠。 (4)服务措施 ①对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实行联合办公和现场办公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投资者的宝贵时间。 ②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市政府列为重点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包联。 ③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5)鼓励措施 ①对重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可授予一定的政治待遇。 ②聘请重点企业法人为磐石经济顾问。 ③授予重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荣誉市民”称号。 ④对外来重点投资企业工作用车颁发特许通行证,在磐石市境内公路收费站免收公路交通费。 磐石市正大力改善投资环境,通过对外来客商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政策,力争使投资者能在磐石市获得最大的效益。磐石市将坚定贯彻对外开放方针,敞开市门,广交朋友,实行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优良环境,真诚欢迎贵公司来磐石市投资兴业,大展鸿图。 |